9月10日,巴彦县起诉到法院历史遗留问题房屋首批判决书下达,首批48户居民欢天喜地拿到久违的判决。
判决确认黑龙江华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并确认了原告与黑龙江华星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同时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黑龙江九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默涵介绍,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名为商品房买卖,实为借款担保,意思表示不真实,第三人所支付的款项实为借款,其并未履行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义务,此担保方式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视为无效。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具备商品房买卖要件,且实际履行交付、占有,无争议,就为有效合同,所以说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给予支持。
据了解:此判决下达15日后,这些拿到判决的业主可依法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县综治办主任彭海峰表示,目前,巴彦县解决历史遗留房屋问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今天发到判决的是48件,还有多户没有发放,希望大家做一下传导,把精神传到左邻右舍,所有案件正在有序实施,分步推进。
来 源:巴彦县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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