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浮子液位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编号CNSC-HDGC
.招标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浮子液位计设备采购
.3招标项目概括海南昌江核电厂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08°53′0″~08°54′3″、北纬9°7′5″~9°8′″。厂址东北距海头镇 .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50公里。
.4招标范围备名称:_浮子液位计
设备数量:
非核级液位开关05套;
就地磁浮子液位计5套;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非核级,质保 QA,部分有抗震、辐照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海南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6交货期交货时间:3#机组03.04.54#机组04..5
.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