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都市报

您现在的位置: 巴彦县 > 巴彦县特产 > 公告公示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

公告公示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

发布时间:2021/6/16 19:44:05
点击「箭头所指处」可快速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名单进行评选,确定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如下:

  江苏省徐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合肥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湖南省常德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江西省宜春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3月11日至3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联系-(兼传真)

  为便于核实有关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年3月11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yanzx.com/byxtc/11785.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367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