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巴彦县启动了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设计规模1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排放标准。日前,相关执法人员来到兴隆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踏查时看到,在厂区左侧有粗隔栅间、细格栅间等多个机器工作间,右侧占地面积较大的为污水沉淀池。经过多道污水处理流程,粗隔栅间里异味扑鼻的污水变得透明无明显异味。
厂长林筠帏介绍说,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采取倒置A2/O处理工艺,工程于年6月开工建设,12月末主体工程完工,通水成功并开始试运营。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可以满足全镇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可达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1年多的平稳运行,可避免污水直排产生的水污染问题,有利于提高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巴彦县水务局副局长姜艳霞介绍,兴隆镇水资源并不充裕,为了缓解用水问题,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25万元、新增中水回用项目,已于年4月5日开工建设,现该工程泵房主体及供水管线敷设已全部完工,经过通水调试于9月末投入使用。
项目投用后,每天可将吨处理完的水回用到工业园区。通过该工程的供水管线输送,城镇污水经深度处理直接回用于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用水,既减少了污染排放,又节约了水资源,为工业生产提供充分保障。
原文出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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