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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单公示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要求,在各盟市工会、各自治区产业工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后,为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3月18日至22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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