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总有个别企业和货车司机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干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勾当。近日,厅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就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民警巡逻至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南环公路加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民用厢货车在道路边走走停停,刻意躲避警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语无伦次,打开厢门里面竟然装满了的烟花爆竹。
经查,车内烟花爆竹为巴彦县某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所有,公司负责人任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厢货车司机莫某私自运输烟花爆竹。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莫某、任某处以行政处罚,巴彦县某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被处以行政罚款,依法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