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用水证,就像吃了‘定心丸’。用水有保证了,但也要节约着用,省下的水进行交易,还能赚钱。”磴口县渡口镇新地村党支部书记李云飞高兴地说。
磴口县渡口镇东新水务专业合作社领取用水证记者胡东育/摄
7月26日,我市首批张《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灌溉用水证》正式颁发,意味着河套灌区完成引黄用水确权工作,这也是自治区首批引黄灌溉用水权确权证书,标志着我市用水权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各项用水指标更加明确,用水权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磴口县渡口镇新地村用水证记者胡东育/摄
《内蒙古河套灌区引黄灌溉用水证》是国管渠道上开口的直口渠的引黄灌溉用水证明,它将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细化,确权给灌区直口渠涉及的群管组织和行政村,明确农业取用水户对水资源的使用权利以及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责任和义务。
“农村用水原是本‘糊涂账’。过去我们按土地面积收水费,一些乡村常常通过少报面积来少缴水费,而且‘水从门前过,不用便是错’的想法根深蒂固,粗放灌水成为一种习惯。”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乌兰布和分中心供排水科科长赵世民告诉记者,“用水权确权后,土地透明了,用水量也透明了。”
了解磴口县东新水务专业合作社水权交易情况记者胡东育/摄
农田灌溉面积确权到直口渠、村、组、户,总用水权确权到末级渠系最适宜计量单元,村村都有用水权证,村民用水更加规范。
“新地村一共有8条直口渠,也就有8张用水证,8张用水证总确权水量为.32万立方米,这是全村1.5万亩耕地浇水量的上限。”李云飞说,“刚开始推行‘以水定地’改革时并不顺利。不少群众不理解,家在黄河边,水那么多为啥不让淌?后来通过村干部挨家挨户做工作、讲政策,村民们才逐渐明白了用水权确权的原因和重要性。现在,村民用水的习惯正在逐步转变,水快淌够了,就提前跟供水所联系关闸口,这样既不浪费水也少花钱。”
磴口县渡口渠供水所记者胡东育/摄
本次用水权确权依据各旗县区水利局分配给各灌域分中心的县级初始水权,将近5年实际平均用水量均值折减到直口渠,计算并确定确权水量,明确用水证的使用年限、用水指标量等内容,共涉及我市7个旗县区、个行政村,实现灌区农业引黄供水直口渠全覆盖。
乌拉特前旗新安镇农民领到用水证记者周文廷/摄
“通过发放农业用水证,能够有效促使用水单位明确管理双方的主体职责,把用水权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供水处副处长范泽华说,用水权确权不仅让节水增效变为现实,又盘活了我市丰富的水资源,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推动水资源利用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高效转变。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文字:记者张杰
编辑:陈龙校对:乔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