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财政局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6号)要求及《黑龙江省财政监督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巴彦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于年6月下旬开始,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目的、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范围和重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全县共有6家行政事业单位,列为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
被检查单位名单:
1、巴彦县旅游局,2、万发镇中心校,3、德祥乡中心校,4、西集镇中心校,5、丰乐乡学校,6、天增镇中心校。
三、检查重点和范围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检查。按照财政部及省厅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旅游局及5个乡镇中心校等为重点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查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依法实施检查。
联系单位:巴彦县财政局
联系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