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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根据《包头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安排,对第二批面试结束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年10月30日—11月4日早7:00(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中体检日期)。
(二)体检地点:医院(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米路南)。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1寸或2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体检费元由考生支付。
(五)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出示电子健康码,请入场前提前准备。考生在进行体检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二)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
(三)医院体检。
(四)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三、考察事宜
(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由旗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时间从11月4日至11月20日,请各考生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医院联系人: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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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事业单位体检、考查第二批名单mer.xlsx
体检考查联系人电话xl.xlsx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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