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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浩特居民遭遇ldquo一房多卖

发布时间:2020/11/6 13:00:57
近日,巴彦浩特居民马先生买的一门面房遭遇“一房多卖”,这让他烦心不已。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是我的房子,怎么又卖给了别人?“年我购买了位于美林湾的一处平米的门面商铺。去年6月13日我与开发商签了售房合同和收据,开发商均按了手印,但到了8月我才知道,我的房子又被卖给了吴某某。”马先生气愤地说。针对马先生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边瑞刚主任,证实马先生所说属实。他告诉记者:“我们已将马先生家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上报到阿左旗住建局,但他家房屋还涉及到债务纠纷,建议马先生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还是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一房多卖”现象并不是首次出现在巴彦浩特?

据了解,一房多卖现象并不是首次出现在巴彦浩特,例如凯龙名都、紫龙门小区均有部分购房者遭遇“一房多卖”。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发生“一房多卖”呢?

阿左旗房产管理局边主任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要求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三书”。

“五证”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查看时应注意以上“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以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用地范围、销售范围是否包括购买者所购买的房屋。要着重查看《商品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批准的预售范围内。

“三书”

“三书”是指《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修书》。“三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同时边主任表示:由于近年来房屋买卖出现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开发企业如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一切以认购书、优惠预订等方式预销售商品房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在购买符合预销售的商品房时,务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由房产管理局监管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开发企业私自签署的其它交易行为都是违规行为,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如购房者还是存在疑虑也可在买房前先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没有网签合同的商品房不建议购买。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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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日报全媒体记者:史夏濛

编辑:孟燕

审核主编: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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