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擅自占用、挖掘公共用地,随意侵占和毁坏绿地,擅自在楼道等业主共用部位堆放物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元以上0万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规政策规定及《锡市联合深入开展春季物业服务市场规范整顿和住宅小区环境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年4月27日,房产局与巴彦查干街道联合规划局、盟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对丽景花园小区业主违规圈占公共绿地行为进行了清除处理。
4月27日当天,丽景花园小区18户违规圈占公共用地(绿地)栅栏全部清除。
此次行动,通过先期入户宣传、下达整改通知,后续采取媒体曝光、部门联动清理、清除小区业主擅自占地、乱堆乱放、长期停放车辆(僵尸车)方式进行,并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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