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利用疫情诈骗、寻衅滋事、赌博等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典型案例发布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扰乱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办案中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忠诚履职,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高效及时办理了一批涉疫情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具体案例如下:
破坏防疫检查卡点抓挠、撕扯民警
夫妻俩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
年2月12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酒后未戴口罩来到巴彦县巴彦港镇五星村前长林子屯防疫检查站,防控检查工作人员对张某某进行劝阻,张某某不听劝阻,辱骂并殴打工作人员,致一名工作人员鼻部受伤流血。
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某仍不听劝阻,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民警,将民警的警衔扯掉,警帽打落。民警将张某某控制后带上警车,张某某妻子吴某某等人围堵警车,张某某趁乱下车,冲过检查站警戒线,破坏防疫检查卡点的条幅、栏杆,辱骂、殴打防控检查工作人员。吴某某抓挠、撕扯民警,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抢下,并殴打防控检查工作人员。
案发后,巴彦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3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引导公安机准确查清了各涉案人员的行为、防疫检查卡点的职责等案件情况,并针对疫情期间的强制措施执行等问题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有效解决了程序问题。2月22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某、吴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审查逮捕,巴彦县人民检察院于受理当日依法批准逮捕。
疫情期间非法经营、哄抬物价
被判半年罚四万
年1月25日至2月8日,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防疫用品的价格管理规定,将其以每只12元、15元价格购入的口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