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已完成第二十二项问题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反馈问题如下:年以来,国家共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但从试点情况看,年全省60个试点县(市、区)有19个试点县存在秸秆综合利用率同比下降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哈尔滨市(包括我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责任单位: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6.30
整改完成情况:全部完成整改,年完成肥料化利用46.35万亩、43.05万吨,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化16.29%;年完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32家,全年消耗秸秆41.25万吨,年完成了户用生物质炉具安装台;年饲料化利用秸秆49.32万吨,其中青储0.82万吨,黄储1万吨;年全县秸秆收储经纪人队伍67家,其中电厂经纪人35家,收储秸秆15万吨,压块站经纪人32家,产能达到41.2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7.41%,已超额完成2.41个百分点达到标准。
公示网址:
公示时间:年7月10日至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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