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巴彦县城管部门依法拆除商都门前8处违法建筑。
据了解:商都门前路段8处简易房屋,未取得相关手续,且堵塞消防通道,按照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违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县城管部门对违建商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同时对商户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作了大量思想教育工作,经多次劝阻商户自行对违建房屋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县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全县城区规划建设秩序。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李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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