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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丨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4/8/14 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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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贯彻巴彦淖尔市及乌拉特后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当事人诉讼权益,现将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在线申请办理网上立案;还可以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起诉、上诉、申诉、再审申请书等诉讼材料,办理相关诉讼业务;

二、无法通过网络、邮寄、现场等方式递交材料的,可通过诉讼服务热线人工转办立案登记、查询案件、联系法官,与相关工作人员或承办法官说明情况,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备查,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三、确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需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及乌拉特后旗疫情防控相关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主动出示新冠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出现发热、腹泻、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四、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的,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我院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一如既往的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邮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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