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的情况下,巴彦淖尔市就业服务中心坚持业务不停歇、群众办事不停摆。在各级领导沟通协调协助下,开通了居家办公网络通道,全力保障相关业务网上办事渠道畅通,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不打折、民生服务不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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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服务专区
一、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在就业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2.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