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乌拉特后旗文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日前乌拉特后旗制订并印发了《乌拉特后旗加快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乌拉特后旗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扶持奖励办法》。意见指出,将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文旅融合发展专项预留资金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创建、旅游发展、形象宣传、产业培育、要素配套、扶持企业、智慧旅游等方面,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导向鼓励扶持作用。
奖励对象
一、服务于乌拉特后旗的涉旅企业。
二、对乌拉特后旗旅游文化挖掘、创新旅游产品方面提出创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奖励项目和标准
(一)加大旅游企业创牌升级支持
(二)加大旅游宣传营销支持
(三)加大旅游商品开发支持
(四)加大农牧区旅游发展支持
(五)项目建设和社会资本投资支持
(六)旅游产业创新创意发展支持
(七)加大奇石产业扶持力度
(八)加大旅行社“引客到后旗”支持
其他事宜
(一)以上涉及奖励(补助)政策实行申报制度,由旗旅游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组成旅游发展资金专项审核小组,审核后给予兑现。
(二)企业和个人须依法经营管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不符合规划管理、生态环保不达标、当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出现负面影响较大的旅游投诉以及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票否决,不得享受本政策。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
(三)本扶持办法将配套印发《乌拉特后旗文旅融合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细则》。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五)本办法由旗旅游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来源:乌拉特后旗旅游
编辑: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