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纪委监委关于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确保清明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要求,落实落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持续纠治不正之风,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的工作要求,临河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确保清明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增强纪律作风意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清明祭扫文明、绿色、生态、安全。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履职尽责担当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导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 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了解“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早部署早安排早明纪,不断提升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将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同纠治“四风”工作相结合,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问题,针对“节日腐败”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特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多种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积极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各乡镇(农场)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要将清明节期间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责情况形成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年4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党政办公大楼办公室,联系人:王敏)。
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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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3月31日
来源:清风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