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专业优势以及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巴彦法院民一庭家事审判组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联合巴彦妇联共同发力,将审判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言归于好,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李某与吕某经人介绍于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长女12周岁,长子7周岁。婚后双方因各种琐事经常发生争执,故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巴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吕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是聋哑人,出行不便,难以到法院参与庭审,又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此次庭审现场安排在当事人家中,同时引入妇联力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一张简易的桌子、几把椅子,该起离婚纠纷庭审就这样开庭了。庭审中,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承办法官和妇联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和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充分结合情理及法理,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释法明理。经过多番真情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和好如初,继续携手前行。
下一步,巴彦法院将充分运用“法院+妇联”联动调解机制,把法院的刚性审判与妇联的柔性调解结合起来,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做好“家”字文章,为打造平安和谐新巴彦贡献法院力量。
一审:秦威
原标题:《能动司法
法院妇联齐发力离婚纠纷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