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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

发布时间:2021/6/24 19:11:43

全县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强化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到位,公共法律服务到位,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场所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接待场所关闭期间,寻求现场法律服务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在面对面服务前,请首先通过电话进行办理。2、为做好我县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提倡网络办公,暂缓现场业务,非紧急有关法律业务暂缓开展。3、对于办理简单公证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申办和邮寄方式送达。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公证事项,公证处将做好解释说明。4、相关受理工作负责人及联系公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安和新,九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默涵,。秦磊律师事务所主任秦磊,。巴彦县公证处主任孔海燕,。

巴彦县司法局

年2月2日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武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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