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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浩特一居民广场散步被玩具车撞伤谁担责

发布时间:2021/3/31 23:40:15

小汽车,滴滴滴

开过来,开过去

小宝宝,当司机

夏季到来

吃完晚饭后

大家都喜欢去广场等地遛弯

散散步,聊聊天

大家都知道在广场上

有很多种类的电动玩具车

供孩子玩耍

可是,玩耍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现在时尚的儿童电动车)

电动玩具车再惹祸

事情要从8月19日说起,当日晚8时左右,乌女士带着孙子在巴彦浩特新世纪广场散步,突然被一辆从背后驶来的电动玩具车撞倒。据乌女士介绍,当时她被撞后,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孩子医院救治,并承担了相应的医疗费用。

医院医生检查,乌女士系软组织损伤,医院接受治疗。

“现在后续的治疗费没人出。找摊主,摊主说小孩的监护人问他把当天的诊疗费要走了,再打电话不接,小孩的监护人说他不管。那我的事归谁管?”乌女士说。

责任划分视双方过错决定

记者在新世纪广场看到,每到晚上,广场中间区域有十多辆电动玩具车来回穿梭,驾驶者多为孩子。记者发现,这些电动玩具车有些体型较大,外壳较硬。有居民告诉记者,有些电动玩具车最快可以跑到20km/h。

这事到底归谁管?摊主和驾车的孩子家长到底有没有责任?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北杰律师事务所任奕律师。据了解,商家经营电动玩具车,应首先确保场地安全,不占用公共场所。同时,商家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受伤者能够证明该玩具存在产品缺陷,且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家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其次,乘坐电动玩具车的多是不满10岁的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对孩子负有监护的义务,必须保障孩子自身和周边人的安全。所以家长一定要做好监护,否则出现问题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任奕说。

  

丨阿拉善日报融媒体记者:七月

丨编辑:三鲜

丨审核: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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