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胡舒司法所
巴彦胡舒司法所举行入矫宣告仪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11月25日,巴彦胡舒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矫正大队和矫正小组成员参加了宣告仪式。
在宣告仪式上,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核对了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司法所长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劳动,主动接受矫正监管。随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誓,并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司法所与嘎查级组织代表和矫正对象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 ,对新入矫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谈话和个别教育,进一步强调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严格遵守按时签到、请销假制度等纪律要求。
通过举行宣告仪式,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程序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吉仁高勒司法所
吉仁高勒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失赔偿纠纷11月24日,呼格吉勒图嘎查牧民图某到吉仁高勒司法所申请调解其与乌某等六人之间的财产损失赔偿纠纷,吉仁高勒司法所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受理了此起纠纷,并立即开展了纠纷情况调查了解。
据了解,年9月份开始,乌某、张某把自家的牛放养在图某草场里,年11月2日,图某发现丢失了14头牛,其中1头牛是张某的,其余13头牛是乌某的。当事人随即报警进行寻找,但最终寻找无果。因此双方协商损失赔偿,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查清楚后,工作人员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展了调解工作,安抚当事人情绪,对赔偿数额和赔偿时限等矛盾纠纷点进行梳理分析,协助当事人共同制定赔偿方案,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自愿签订以下协议:1、图某赔偿乌某丢失12头牛,每头牛为2万元,1头牛犊为1万元,赔偿金额共计25万元,分3年分期付款。2、图某于年1月1日之前给张某购买1头牛。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考虑赔偿金额巨大,告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做司法确认,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有效衔接,保障了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巴彦胡舒司法所;吉仁高勒司法所
编辑:乌日罕
审核:巴雅尔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